1.父母為孩子包辦一切
太多的中國家長,對孩子的飲食起居照顧得無微不至,為孩子的課餘時間安排眾多的學習專案,音樂、繪畫、舞蹈、外語……家長們希望孩子將來有遠大前程的心情可以理解,但這種越俎代庖的方法,會使孩子在生活上產生依賴性,在學習上產生被動,消極的情緒。這極不利於孩子的成長。孩子必須獨立承擔他生命裡的責任。
父母的過度保護是對孩子創造力的無情扼殺。一個孩子什麼事都沒做過,絕不可能成為天才。如果從小到大家長什麼都替孩子做好,在孩子成年以後,在群體中會感覺自己一無是處,毫無自信,根本沒有能力把事情做好。
2.父母行為輕浮
正如詹姆斯鮑德溫所說:“孩子們從不擅長聽長輩們的話,但是從來不會不模仿他們的行為。”
家長的行為是孩子活生生的教材。家長如果自己行為上諸多不檢點處,平時出言不遜,言語粗俗,習慣于搬弄是非,孩子就會認為人和人之間沒有尊重是正常的。即使,他道理講得再生動,孩子也不會學會尊重。
3.忽略孩子的存在
如果家長在孩子生命早期不聽孩子說話、不理睬孩子,忽略孩子的存在,孩子會以為這是正常的行為,是人與人之間的正常關係狀態,這樣的孩子就無法樹立自尊心。
美國一所孤兒院組織了一批高校的女大學生定期來孤兒院給孤兒們以持續一定時間的擁抱、撫摸等身體接觸的愛撫。結果,孤兒們每次被愛撫後都表現得較為溫和。原因就是孩子生來就有被關注、被愛的需求,如果孩子感覺被忽略,不被重視,就會感覺到自尊心受到傷害,而且越聰明越敏感的孩子受的傷害越深。
很多家長找各種藉口不聽孩子說話。年幼孩子的普遍反映是:“父母什麼事也不給我們講明白”,“爸媽只說自己想說的話,而我想說的話,他們不肯聽!” 所以,如果孩子表現得不尊重別人,無法安靜下來聽人說話,我們就可以據此測定,和孩子最親近的人平時沒有專注地聽孩子講話,沒有盡可能時時滿足他的願望,無意中造成了孩子自尊心的傷害。
4.破壞性批評孩子
破壞性批評是對孩子自尊心無情剝奪。
當孩子做錯了事情,家長希望通過批評來使孩子改掉缺點,我們把他批評孩子的行為看作一個作用力。當這個作用力打在孩子的行為上,即你的批評針對是他的行為,孩子會朝你希望的方向去發展的。反之,這個作用力打在孩子的人格價值上,即你攻擊的是孩子作為人的價值,將使孩子覺得自己沒有尊嚴沒有價值,逐漸真的喪失自尊和價值。
今天孩子沒有認真做完作業。你對他進行指責:“你怎麼這麼不愛學習!你就是一個沒毅力的孩子!……「你在直接攻擊他的人格,他只是一次不認真,你一句話他就變成一個沒毅力的孩子了!」孩子的頭腦中留下這樣的資訊:「媽媽說我是個不認真、沒毅力、不愛學習的孩子。」這些對孩子人格的否定評價將存留在孩子的潛意識裡,形成負面的心錨。而另一方面,他會想「我都學習了那麼長時間,只玩了一會……」他會找出一大推的理由,你的批評根本沒有起到讓他認識到錯誤的作用。
如果你的孩子有逆反心理,那麼你孩子還有救。因為這表明,他還有自尊心,你傷害他的自尊,他就拿起這塊盾牌來和你對抗。就好像人在打架時急了眼,不管是掃帚還是刀子,拿來就用。我們的孩子的反應也是同樣道理,他不管你說的道理對錯,隨時準備還擊。
當孩子一旦放棄了對抗:「反正你認定我是個撒謊的孩子,那我就撒謊!」說明自尊心已經被傷透了,徹底破罐破摔。沒有了自尊心的孩子你已經無法透過語言的方式來校正他的行為。我們看到有多少父母,他們“辛辛苦苦”把孩子的自尊心破壞掉,然後又怨天尤人:「他怎麼就成了這樣的人呢?」難道這樣還不足以引起家長們的警示嗎!
5.“人前教子”
如果想摧毀一個孩子的自尊心,你只要當面批評他的缺點,讓他沒有反駁的機會,一下子就大功告成了!
太多的時候,孩子不聽話,在人前屢屢“造次”,我們家長感覺傷了自尊,就大聲呵斥孩子。我們傳統的教育理念認為這是正常的。殊不知,當眾批評只能讓孩子暫時懾于壓力,不敢抵抗。更重要是會挫傷孩子的自尊心。惡言惡語不用多一次就夠了,一下子就可以把孩子幼小的心靈給傷害了!
每個家長必須明白,即使再幼小的心靈也會非常敏感。在孩子的生命早期如果得不到足夠的尊重,將導致孩子正在建立的自尊心被無情地扼殺。在這個問題上,很多家長都存在一個誤區,他們遵循「人前教子,人後教妻」古訓。認為在外人面前,在家庭的公開場合,可以直接教育訓斥孩子,只有這樣孩子才能有記性,才能印象深刻從而改掉毛病。
這些錯誤做法導致的結果和家長希望的恰恰相反——這樣的孩子在人群中表現得行為粗魯、粗暴無禮、輕率、目無尊長。
請檢索一個你在家庭教育中是否有類似行為:
對自己的嬰兒生氣時,尖聲叫嚷,咒駡。
高聲訓斥年幼的孩子:「閉嘴!讓你說話了嗎?」「再不聽話把你扔在這兒,看誰來管你!」
用言語威嚇十幾歲的孩子:「如果不聽話就再也不要回家來!」「我沒有你這樣的兒子(女兒)!」
對孩子的行為橫加指責,破口大駡:「如果你不老實呆著,我就扒了你的皮!」
甚至有些家長採取讓孩子當眾跪著,公開羞辱孩子以期使孩子變好。
試想,有沒有一個成年人能夠忍受另一個成年人近乎淩辱的對待?而孩子的弱小決定他們除了服從以外別無選擇。而成年人卻不斷以愛的名義在固執的用成人世界的規則強行約束孩子、傷害孩子。全然不顧成年人的規則和孩子世界的規則是不同的,不顧孩子的行為背後肯定有他自己的理由。我們親手培植了孩子的無禮和傲慢,然後再向全世界埋怨:「這個孩子他怎麼能這樣……」
在不被尊重的孩子的感覺裡,自己未被尊重是因為自己是不值得被尊重的,所以很多看起來張狂自負的孩子,內心卻並非看起來那麼對自己滿意,他的行為表現只是在以對自己的感覺來對待別人。
所以,家長要時刻銘記:在人格上,孩子是和自己平等的主體。孩子生來就有權利得到尊重。請你像尊重自己,尊重領導、同事、朋友一樣尊重你的孩子。
所以,大家在教育過程中要絕對避免當眾批評孩子。
6.不信任孩子
不信任孩子是中國家長普遍存在的教育誤區。太多的家長沒有意識到,對一個人能力的不信任是對人尊嚴無情的挑戰。當家長怕孩子撒謊,對孩子的話進行挑剔、進行判斷、進行質疑,就在孩子心中栽下了一顆被懷疑的種子。
家長對孩子的不信任還表現在對兩性感情的認識能力上,我們一廂情願的認為孩子一定沒有能力分辨純真的情感和骯髒的情感。真實的情況是,孩子對性和與之相關的各種事物的感覺,與看待自然界的其他事物一樣是非常自然的,青少年產生不良性傾向的情況,大多是由父母的反強化造成的不良影響。
7.拿別的孩子比較
這裡說的比較是指家長拿別人的孩子的優點和自己孩子的缺點來比較。
我們一廂情願地以為,和優秀的孩子比較會激起孩子學習成長的動力,其實不然。同齡的孩子中,本就有比較心理。這樣做不但百分之百無法達到他向優秀者學習的目的,反而和家長希望的結果正相反,會給孩子留下自卑的負面陰影。
這種不適當的比較,對攻擊性較強的孩子可能激起逆反的行為;對攻擊性較弱的孩子,則會在心中留下一個陰影,「我不如別人的孩子好,他是有價值的,我是沒有價值的……」孩子覺得在人前抬不起頭。
我們家長需要掌握的真正的方法是:教育孩子跟他自己比較,跟自己的昨天比較。「不錯,你這次的成績比上次進步了!」
8.懲罰孩子的方式不恰當
很多家長動輒對孩子拳打腳踢,要知道,打罵孩子是對孩子自尊心最直接的傷害。到現在,還有家長固執地認為“棍棒底下出孝子”,相信體罰可以糾正孩子的不良習慣。
孩子因為在物質上要依賴成年人,所以他無法與成年人對抗,但這決不意味孩子就會依從成年人的意志。作為成年人,你可以用體罰和責駡的強力來改變孩子的行為,但這並不能改變孩子的想法。孩子的行為一定有他自己的理由,如果家長不去瞭解孩子行為的根源,只是根據自己的看法簡單加以判斷,孩子不過懾于你的強大壓力,心中並不信服。如果家庭教育中,家長一味的懲罰打罵只能使孩子感覺孤立無助,毫無尊嚴。
一些過激的懲罰行為,甚至會在孩子的心裡滋生怨恨的種子,在成年後仍留著負面陰影
9.強迫孩子做他不願做的事
孩子是和成年人一樣的人格獨立的主體,他不是你的高級玩具,家長要尊重孩子自己的選擇。
如果因為你是孩子的食物供給者,所以你獲得支配孩子意志的權力,讓他做什麼他就得做什麼的話,你就是奴隸主,孩子成了你的奴隸!強迫孩子做不願做的事,等於漠視孩子尊嚴,這是家庭教育上家長必須時刻留心注意的“高壓線”!
10.有條件的愛
一個人有條件地付出愛,就等於把自己的情感折價處理。家長有條件的愛孩子最直接的惡果是,將導致孩子終生不可能學會認真去愛別人和被別人愛。
有太多家長在教育孩子過程中,不表達對孩子無條件的愛,而是把對孩子的愛跟孩子的行為連在一起。在生活中,這是太常見的場景:
「你這學期當上三好學生,我就給你買衣服!」
「考了前五名,我就帶你去旅遊。」
「好好寫作業,我就買好吃的給你!」
「如果這次考試不及格,你就不用回來了!」
家長做出愛的表示是以孩子必須作出相應的行為為前提條件的,這就使孩子從小認識到“愛是可計算的,可以交換的”。所以他不會無條件地付出真愛。
因為他的愛是有條件的,所以成年以後他無法和別人建立穩定的情愛關係,這就決定了他婚姻的不幸。他將在環境中被別人鄙視,最後淪落成小市民式的勢利小人,終生在社會底層徘徊。
所以,請執握“愛”的權杖的家長大人們,不要濫施你們權力,如果孩子不懂得對別人無條件地付出愛,將是孩子一生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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